搜寻和营救(SAR)计划

华盛顿州的搜寻和营救(SAR)计划主要依据 华盛顿州法规修订本第38.52章。本法律定义了搜寻和营救,明确了SAR的任务,确定了州SAR行动协调员(SAR 协调员)的位置和职责,制定了广泛的责任保护和补偿计划,以保护华盛顿州的SAR志愿者。 华盛顿州行政法(WAC)118-04执行了RCW38.52的规定,它为“应急员工”(志愿者)制定了注册的程序和资格限制,说明了补偿计划的实施情况。

搜寻和营救*的职责由“当地主要执法人员”(通常是县治安官)承担。 地方应急管理机构主管在其管辖范围内协调支持SAR的行动情况,并根据WAC 188-04登记志愿者。 州SAR协调员负责营救协调、多方管辖事务协调和应急员工计划管理。 每年州内SAR会完成600-700件任务。

在适当的时候,协调员负责管理 应急支持职责(ESF)9,、城市搜寻与营救(国家响应计划)中州的职责,并可以建立州营救协调中心(RCC)),以便在大型和/或多方管辖SAR任务中执行协调工作。

州内参加搜寻和营救的人员主要来自居民志愿者,人数超过5,000人,他们负责协调当地法律升级,他们提供时间和人力资源,培训和搜寻、营救走失和受伤人员。 这些志愿SAR机构同样成为各社区响应灾害的基本组织。

当请求其它SAR救助时,当地SAR协调员或应急管理办事处人员的主要联络点是州应急行动办事处(SEOO)。

*州法律负责安排运输部航空分部(RCW 47.68)对失事或失踪民用飞机进行航空搜寻。 根据飞机失事的地点不同,由事故发生地辖区内主要执法人员负责指挥和协调开展地面SAR行动。

要了解更多信息,请联系 Chris Long,州SAR协调员,电话:253-512-7024。